成为了某个公司的高管,也许我们都在梦中笑醒吧!现实可没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相反会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困扰。

直到巅峰
小张到甲公司进行毕业实习 按照公司要求提供了个人信息,毕业实习完毕离开公司。后经小张在社会上披荆斩棘,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想创立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天有不测风云,正当小张兴奋的到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时被告知自己的名下有一家公司,正是小张当初实习的甲公司,自己现在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兼持股最多的大股东,且该公司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小张被此消息所震惊,自己从未注册过任何公司也没有授权委托过别人进行公司注册等行为,为何会出现如今的现状?
究竟是谁
面对此等情形,小张不知何去何从?对此,有以下几方面的救济途径:
民事救济途径有二。一为侵权之诉,即被冒名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判令冒名登记行为人停止对其姓名权的侵害,并要求冒名登记行为人解除对其姓名权行使造成的妨碍,同时要求承担侵权责任。二为确认之诉,股东可通过提起股东资格确认诉讼主张涉案的公司设立、变更登记等材料不是被冒用主体的真实意思表示,请求确认设立、变更协议无效,从而否定股东身份,避免承担相关责任。
民事救济
行政诉讼中,被冒名股东可以登记机关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登记机关作出的错误登记。也可以登记材料虚假为由,要求登记机关撤销登记。
行政救济
冒用他人信息进行工商登记,情节严重,可能会涉嫌构成犯罪,可能涉嫌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可以报案处理,提起刑事控告,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立案指控,法院最终判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救济
身份信息在当今网络信息时代特别重要 应当严格保护,一旦相关个人身份证件丢失,记得及时报警,登报挂失,及时补办,防止有心之人利用该证件行不法之事!